Tuesday, May 10, 2016

岩鹽燈機場行李事件





(本文原刊於晴報專欄《風起幡動》)

這可能是我在外地買過最重的「紀念品」,印度山區上機前,買了一盞有五、六公斤重的「喜瑪拉雅山岩鹽燈」。

岩鹽,就是一塊半透明淺啡紅色的石頭,燈膽塞在石頭中心,發出柔和燈光。坊間說什麼釋放負離子正能量有益身心,我就只喜歡那色彩與超便宜的價錢,而且,我家房燈已壞了好多年。

機場轉機又轉機,今次大鑊了。

石頭重,不要緊;但一大塊橢圓型石頭,附着電線,X光機照射下似甚麼?沒錯,就像帶着炸彈去旅行。

最後一程機,德里回香港,旅人慣犯的本性,不到最後一刻鐘不上機;航空公司職員「嘟」機票,一起轉頭用「終於找到你」的奇怪眼神盯着我說︰你的行李藏有甚麼?你可能趕不及上機了。

職員要我親自打開寄艙行李,但寄艙行李卻在老遠不知名處。職員說,我帶你去檢查,要跑去,可能趕不及上機。他再次提示。

是的,我沒有向機場職員抱怨,我沒有要求職員送行李來讓我檢查,我沒有大罵職員為何早已安檢完畢又說不行,我明白把一件疑似炸彈的東西寄艙是本人責任。於是,那夜凌晨,我在德里機場來回狂奔,估計有三千米,終於在保安監視下,示範點亮一盞鹽燈,最後趕得及上機。

故事教訓︰一,好好練長跑,有用的。

二,人微言輕,自知不是特權階級,亦深明機場保安有嚴格規矩,航空公司職員公事公辦,沒有特事特辦,我也沒有一個姓梁的爸,午夜跑跑步,不會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