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May 18, 2012

在like與share之前

區家麟|絢麗荒涼    (本文18/5/2012 刊於《信報》)

互聯網看似很偉大,它是弱者的武器,對抗主流媒體霸權的新聲;它是公民社會的希望,代表公共空間的再起。看清楚,互聯網也是散播謠言的溫床,滋長仇恨的沃土;匿名者流言惑眾零成本,網民不加思索開心share,謠言或止於智者,但智者何其少。

最新一例,網絡日前流傳,長沙灣警員開槍擊斃懷疑黑社會刀手一案中,有電視台記者質問警方「點解警察要開槍打死一個用刀斬人的良好市民」。有支持警察的群組自製圖片,具名指控,卻沒有提出任何證據,證實他說過這句話。及後有人上載當晚警方簡報的全部片段,原來記者只是溫文地問警方:「有冇需要真係擊斃佢呢?」我們應體諒當時警員在電光火石間,也許是開人生的第一槍,又要保住自己的安全,不可能考慮周全兼行動完美,但當時兇徒背部要害中彈斃命,記者的問題,完全合理,記者亦代表著公眾向警方尋求解釋。

然而,「用刀斬人的良好市民」事件,在討論區與面書瘋傳,部分網民一看就相信,繼而破口大罵,奇怪的是,澄清片段上載後,很多人無暇細看,繼續罵;又說片段造假,再罵。至今,始作俑者從未提出證據,證明記者在任何場景說過這句話。

憤怒的造謠者如果認為記者不體諒警察,連「有冇需要真係擊斃佢」都不應問,大可提出討論,而不應無事生非,捏造事實。不過,謠言得以傳播,也要多謝大量網民痛快留言,又likeshare

這個時代,我們的新聞資訊來源,越來越倚賴互聯網或討論區,甚至終日流連面書而以為知天下事,普通人成為傳遞資訊的一分子,理應遵守一點基本守則:

首先,每當在討論區、社交網站裡,看到觸動人心、挑動情緒、匪夷所思的事情,要分享要吹水前,請先停一停,諗一諗,抱一點懷疑精神。

例如,818事件後,警務處長在立法會以「黑影論」與「攝影機卡手」解釋警員阻截記者採訪行為時,「黑影」與「卡手」解釋如此荒謬,我們不應相信警隊一哥能說出這種無稽的說話,所以,要認真翻查新聞片段,對照不同媒體,看見此番說話真的出自堂堂警務處長口中,我才敢相信。

又如前陣子面書上一張照片,對比1978年與2012年的地球衛星圖1978的北美洲色調翠綠,本年則枯黃一片,圖片標題說「地球叔叔病了」,熱心又單純的網民慨嘆地球叔叔不行了。其實那只是北美洲夏天與冬天的顏色差別,不是地球暖化的證明,但此圖已流傳甚廣。

衡量訊息是否可信,也可從發布訊息者的信譽著手,匿名者固然要警惕,大可一笑置之;看似具公信力的媒體或政府公告,都不一定是權威,權貴與錢財的影響無遠弗屆,每個機構都有自己的偏頗與利益立場,這是通識課101。例如製造流言批評記者的面書頁面,內容百分百擁護警隊,大家的階級立場就很清楚。

當然,大家上網瀏覽,消磨時間,在社交網站聊聊天,難道要事事查證,豈非太傷神?只需要有疑點時,不要like不要share,不要加入談天令論線置頂、循環傳播,就已足夠。

這樣的提議是否對網民要求太高?其實這不是什麼嚴格的新聞專業守則,只是每個人未確定訊息為真之前,不應把流言瘋傳,這只是真偽之辨,相信是每個人都認同的「普世價值」。尤其是面書裡溝通,屬「朋友」關係,這種人際傳播的方式,人們較少心理防禦,早已證實比大眾媒體裡的訊息,更具即時的說服力,網絡流言的殺傷力不能輕視。

法國社會心理學家勒龐所著的《烏合之眾》,尖刻地描繪「群體」的愚昧。在群體裡,人的個性消失,個人的才智被削弱抹平,只剩最低層次的智力。人處身群體裡,每個人都是無名氏,責任感蕩然無存,而且法不責眾,個人最原始的本能,可以不受控地發泄。一些網上討論區,大有潛力成為無名群眾宣泄之處。

有謀略的政客,如何鼓動群眾,以保護自己利益?勒龐認為,「萬萬不可以求助於智力和推理,絕對不能採用論證的方式」,因為個人融入群體後,會成為不受自己意志支配的玩偶,他們不講理由,只會等待一些觸動貼身利益的「暗示」。例如,編造記者說「用刀斬人的良好市民」,就以記者的「無理指罵」,暗示警察保障市民安全之偉大;編造立法會拉布戰「浪費公帑」、「影響你住屋」,就在暗示「有人阻頭阻勢阻你發財」,潛台詞不斷觸及群眾最切身的「身家性命財產」,鼓動民粹。

一片散亂胡言與disinformation之間,群眾或許真的會認為,世界就是紛紛擾擾,只有紛紜的觀點,沒有永恆的真理;只有眼前的利益,沒有普世的價值。如此這般,正中下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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